中心各位职工代表: 中心职代会将于2016年1月召开中心第五届职代会第四次会议(具体日期另行通知)。为开好本次会议,请各位职工代表履行代表职责,积极征集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,并提交职工代表提案。 具体要求如下: 一、提案应由职工代表以《提案表》的方式向职代会提案工作组提出(《提案表》附后);须由正式代表1人作为提案人,正式代表2人及以上附议,并共同签字;须由案名、案由、解决措施及建议三部分构成;职工代表应严肃认真地履行提案权;为保证提案质量,在拟定提案草案时应深入调查研究,认真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,掌握并分析事实情况,同时提出可行性解决建议。 二、提案内容应围绕空间中心改革与发展,以及职工普遍关心的其它重要事项。只要符合下列内容之一者,即可列为正式提案: -
贯彻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、决定方面的提案; -
涉及空间中心改革、规划、发展、创新方面的提案; -
有关科研、管理、后勤、教育、产业化工作等方面的提案; -
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提案; -
广大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提案。 三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列为正式提案: -
不属于本中心职权范围内的; -
不符合现行法律、法规、政策的; -
内容不属实,事实不确凿,填写不规范的; -
只提出问题和意见,没有可行性建议或者只有建议而没有事实依据的; -
纯属个人问题的; -
揭发和举报问题的; -
进入仲裁或行政、刑事诉讼程序的。 四、提交联系方式 姜秀杰 B座217 62582887 jiangxj@nssc.ac.cn 陈 涛 B座317 62563239 tchen@nssc.ac.cn 空间中心职代会 2015年12月20日 |